105年國中教育會考重大變更    鴻鑫文理補習班  陳鴻 主任 2016/1/19

 

1. 增加寫作測驗3會考總級分為33

寫作測驗分數計算方式分為一至六級分配分為 4、5、6級分給 3 分;2、3 級分給 2 分;1 級分給1 分

2. 適性輔導調整為32

 適性輔導中就近入學從8分調整為5因此適性輔導總分從原本35分週為32

3. 多元學習中的品德表現調整為可銷過

105年起銷過後不扣分多元學習中品德表現仍可拿6

4.數學、英語科考試內容變更

(1) 數學科非選擇題計分(約佔15%2-3題,和選擇題一起考,考80分鐘)

(2) 英語科聽力測驗計分(約佔20%,先考閱讀60分鐘,休息30分鐘,再考聽力25分鐘)

 

5.志願序調整

()3個志願為一組進行計分

()同群科之職科志願跨校連續選填視為同一志願序 

 

志願序計分規定

志願1~3

15

志願4~6

12

志願7~9

9

志願10~12

6

志願13~15

3

志願16~30

不計分 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)志願選填範例(未連續選填連續選填差很大)

範例1高中職皆填,其同群科之職科志願未連續選填

志願序

1

2

3

4

5

6

7

8

9

校別

桃園高中

普通科

內壢高中

普通科

平鎮高中

普通科

永豐高中

普通科

中壢高商

國貿科

壽山高中

普通科

壽山高中

國貿科

中壢家商

資處科

壽山高中

資處科

計分

15

15

15

12

12

12

9

9

9

 

 

範例2高中職皆填,其同群科之職科志願「跨校」連續選填

 

志願序

1

2

3

4

5

6

7

8

9

校別

內壢高中

普通科

平鎮高中

普通科

中壢高商

國貿科

中壢高商

商經科

中壢家商

資處科

壽山高中

普通科

壽山高中

資處科

楊梅高中

資處科

壽山高中

國貿科

計分

15

15

15

15

15

15

15

15

15

 

 

6.超額比序順序

   105年桃園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順序█  

1

總積分(多元學習35分適性輔導32分,教育會考33)

2

低收入戶學生

3

適性輔導

4

多元學習表現

5

教育會考總分

6

志願序

7

教育會考之(國文>數學>英語>社會>自然)各單科分數

8.

總點數(教育會考成績等級標示總點數的計算方式如下)

等級標示

A++

A+

A

B++

B+

B

C

點數

7

6

5

4

3

2

1

 

 

 

9

(國文->數學->英語->社會->自然)各單科成績標示

( A++ > A+ > A > B++ > B+ > B > C )

:在填寫志願時務必仔細考量志願1的選擇在前5項比序同分時威力非常大

 

 

 

7.桃連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

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

(102學年度入學國中新生適用)

項目

內容

上限

備註

 

適性輔導

(上限32)

畢業資格

符合畢業資格者6分。

6

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辦理

生涯規劃

可選填30志願數
(
職業類科以11科為1志願數)

15

1.志願序別123志願15分,456志願12分,789志願9分,101112志願6分,131415志願3分,1630志願不計分。

2.職業類科同一職群各科別連續選填為志願時,視為同一志願序計分。

3.當總積分完全相同需進行超額比序,比序至「志願序」項目時,志願序別小者將優先錄取。

報名校、科與生涯規劃建議與「家長意見」相符者得2分;與「導師意見」相符者得2分;與「輔導教師意見」相符者得2分。

6

 

就近入學

桃連區及共同就學區學生符合就近入學得5分。

5

1.桃連區為一就學區,設籍在桃連區,或於桃連區國中就讀皆符合就近入學。

2.共同就學區係指直轄市、縣()主管機關經協商後,將緊鄰鄉、鎮、市、區或其所屬就學區,劃定為該國民中學之共同就學區。

多元學習表現

上限(35)

均衡學習

健康與體育、藝術與人文、綜合活動三領域,五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各得3分;未達標準0分。

9

 

品德表現

獎勵最高6分;未記過者最高6分。

10

品德表現採功過相抵後之獎勵紀錄,大功每次4.5分,記功每次1.5分,嘉獎每次0.5分;另銷過後無記過或無三次警告以上者得 6 分。

服務表現

採計「擔任班級或學生幹部」(最高上限4分)及「志願服務學習時數」

10

1.擔任班級內幹部、自治市幹部及社團幹部任滿1學期,經考核表現優良者得2分;志願服務學習時數,1小時0.3,最多34小時可得10分。

2.擔任班級或學生幹部上限為4分。

才藝表現

個人賽

全縣性:
16分、第25
34分、第43

區域性(3縣市以上)
17分、第26
35分、第44
53

全國性:
18分、第27
36分、第45
54分、第63

國際性:
110分、第29
38分、第47
56分、第65

團體賽
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。

5

1.限中央部會、教育主管機關主辦或委託辦理者。

2.特優比照第1;優等比照第2名;甲等比照第3名;乙等比照第4名。

3.同(學)年度同項比賽擇優1次採計;同一事蹟、同一獎項不得重複採計積分。

體適能

單項達門檻標準者各得6
(
最高6)

6

1.單項係指:柔軟度、瞬發力、肌耐力、心肺耐力。

2.另身心障礙、重大疾病、體弱或因故無法測試者特殊學生等依教育部相關辦法辦理。

3.非應屆畢業學生、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需返回原設籍學校辦理體適能檢測;臺商學校學生、跨區學生等可至原設籍校辦理體適能檢測,或至體適能檢測站、醫院等單位辦理體適能檢測。

教育會考

(上限33)

國中教育會考表現

33

1.「精熟」者每科得6分;「基礎」者每科得4分;「待加強」者每科得2分。

2.    寫作測驗成績 3 分,配分為 456級分給 3 分;23 級分給 2 分;1 級分給1 分。

 

 

 

 

 8.   國中教育會考考試科目、時間、題數表

 

考試科目

時間

題數

結果呈現

國文

70分鐘

4550

 

分為3等級

A精熟」=6

B基礎」=4

C待加強」=2

英語

閱讀

60分鐘

4045

聽力

25分鐘

2030

數學

80分鐘

2733
(選擇題2530題;
非選擇題23題)

社會

70分鐘

6070

自然

70分鐘

5060

寫作測驗

50分鐘

1

分為一至六級分

1=1

23=2

4,5,6=3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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